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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兰木乡仁里村那更屯的黄海涛(身份证号:452728196410010314),本人父母原是泗孟乡屯长村拉洒内桃队的,由于拉洒内桃队的水田大部分是分布在仁里村那更屯一带,为了方便生产,父母亲于1964年10月就把家从拉洒内桃搬到仁里那更,到1968年国家为了方便人员管理,出台了一个“划远为近”的政策,经过我父母亲要求,拉洒内桃队和仁里老一队协商同意,由拉洒内桃队把当时我家应得的土地随人一起安排到仁里老一队,从那时起,我家的户口就转归现在的兰木乡,生产活动跟随仁里老一队了。分队时代被分在现在的仁里二队,分田到户时代被仁里二队以子女多(六男一女加父母共八口),将来全队会吃大亏为由将我们家以及68年拉洒内桃队划随的土地一并退出二队,为了这件事,我父母亲曾多次上访当时的武篆公社政府,公社也下来调解多次均无效,从此我们家就以单产单干的形式从事生产活动。如今土地确权工作已近收尾,而我们家的土地因仁里二队群众拒不承认我们是二队成员,队长拒绝签字而得不到确权。请问:我们家的土地怎样才能得到确权?今后我们家的社会待遇、扶贫、救灾、救济方面将何去何从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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